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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交巡警支队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 2015-01-26 18:06:4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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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联系人:杨成林联系方式:1390635305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经理联系方式:0635-6180696邮箱:sdzblcb@126.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GG2014-GJ01C-166


      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升级改造明细:1、金城路与盛世路;2、东兴路与政通路;3、东兴路与时风路;4、东兴路与福源路;5、东兴路与鼓楼路;6、春长街与人和路;7、春长街与金城路;8、春长街与时风路;9、北湖路与泉林路;10、北湖路与人和路;11、北湖路与金城路;12、北湖路与鼓楼路;13、泉林路与滨湖路;14、政通路与汇鑫路;15、更换16组全屏信号灯(规格型号:ф400*3)。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具有相应的安装调试能力;


      (3)交通信号灯、智能信号机需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代理商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需具有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项目业绩;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特别说明:


      (1)在聊城市辖区内注册的成交供应商可按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齐鲁银行、农商行将对符合授信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提供优惠贷款。


      (2)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3)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行为的供应商,一经发现没收其保证金,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高唐境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六、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政府行政办公楼430房间)。


      方式: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检测报告、代理商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谈判时间:2015年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高唐县政府办公大楼101室。


      九、监督机构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


      季建军/陈立昌/陈万英监督电话:0635-3906778/3952118/3959872


      2015年1月26日


  • 关键字: 聊城市 交通信号
  • 责任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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