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的委托,根据抚公交办[2014]2号文批复,对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区间测速设备卡口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BJXF2014-FZ-0008)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清单:
项目编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抚公交办[2014]2 号 | BJXF2014 -FZ-0008 | 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区间测速设备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 1 批 | 54.98 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区间测速卡口单元、卡口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平台管理软件)制造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函。
4)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备案证书(贰级以上含贰级),江西省外企业需在江西省公安厅备案并提供以上证书。
备注: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制造商(区间测速卡口单元、卡口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平台管理软件)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以及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备案证书原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以上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300元/份(收取后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15年2月16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为防止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评标无法顺利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且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本次评标以电子版为准,如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监管机构改为纸质评标,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应于2015年2月16日14:30-15:00(北京时间)递交至抚州市政府西附属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2月16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抚州市政府西附属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采购人联系人:余超
采购人联系电话:1387948177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抚州分公司地址:抚州市学府路125号
联系人:丁洁
电话:18679434560
抚州市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8263960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