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首市电子警察红绿灯控制系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100%。招标人为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公安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首市城区、高陵镇、新厂镇、东升镇。
2.2建设规模:六处交通信号灯、十处电子警察及后台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相应的道路拆除、恢复、土方、管线施工工程。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包括石首市解放路口、零公里十字路口、文昌小学十字路口、南岳中学丁字路口、新厂镇十字路口、东升镇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更新改造及老运管所路口十字路、肖家岭路口十字路口、高陵镇路口十字路口、新车站丁字路口的电子警察更新改造、道路拆除与恢复、路灯与路灯基础、土方、管线等项目的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一级(或A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资格证,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在处罚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且省外地施工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安防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节假日不休息),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2月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财宝街2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ssztb.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公安局
地址:石首市建宁大道
邮编:434400
联系人:张国荣
电话:13986730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分公司
地址: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邮编:434400
联系人:李建勇
联系人电话:13986712535传真:0716-7275777
201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