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CZX2014-0170号【市财采计(2014)6328号】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人:宋新联联系方式:86755037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九楼)
标书联系人:李云李宏飞
联系电话:029-86527013/86527014/86527026/86527027/
86527139转615、613
开标联系人:冯明悦郭健
联系电话:029-86527013/86527014/86527026/86527027/
86527139转626、62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软件及各项目业务软件开发
第二标段:互联网安全防护措施及网管软件
第三标段:户外设备北斗授时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一)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提供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第二标段:
(一)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四)互联网安全接入设备、数据库审计系统、门户网站WEB防火墙、网站防篡改系统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第三标段:
(一)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一个品牌只允许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厂家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或厂家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八、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登录西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xazfcg.gov.cn),在该项目页面底下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ZTB格式、供应商须知、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信息反馈邮箱XAZFCGZX@126.com。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3日14:30
2、开标时间:2015年2月3日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一室)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