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及沿线供配电系统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能交通世界网_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福建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及沿线供配电系统

  • 2015-01-12 16:42:02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段高速公路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1】20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福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福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


      2.1.1E合同段合同名称: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


      2.1.2ED合同段合同名称: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


      2.1.3EJ合同段合同名称: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合同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2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机电工程起点油车岭隧道YK28+439(ZK28+457)~YK30+100(ZK30+123.529)段处宁德境内,YK30+100(ZK30+123.529)~YK31+060(ZK31+085)段处于福州境内,线路经过罗源县松山镇、连江县马鼻镇、透堡镇,终点为(桩号K55+422.11)连江县官坂镇梅里村,全长26.75公里(其中福州段25.09公里,宁德段1.66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6.75m。全线设罗源湾、马鼻、梅里互通共2.5处,设罗源湾、马鼻匝道收费站2处,透堡服务区1处。


      本次机电工程沿线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共设1个合同段(合同编号:E),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施工共设1个合同段(合同编号:ED),机电工程监理设1个合同(合同编号:EJ)实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表:


     

    合同号

    合同段范围及工程规模

    E

    合同段范围:YK28+439(ZK28+457)~K55+422.11
    工程规模:全线里程26.75公里沿线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其中包含2个收费站,1个服务区,2.5个互通,3座隧道。

    ED

    合同段范围:YK28+439(ZK28+457)~K55+422.11
    工程规模:全线里程26.75公里沿线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其中包含2个收费站,1个服务区,2.5个互通,3座隧道。

    EJ

    合同段范围:YK28+439(ZK28+457)~K55+422.11
    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E合同段、ED合同段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


      2.3.1E合同段、ED合同段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


      2.3.2EJ合同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


      3.1.1E合同段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合同至少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且合同金额(即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


      3.1.2ED合同段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合同至少同时包含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且合同金额(即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


      3.1.3EJ合同段的资格要求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①2009年~2013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1个合同且每个长度25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交通监控、收费、通信综合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②2009年~2013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1个合同且每个长度25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隧道通风、照明、消防、沿线供配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3)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4)财务要求:


      在2011、2012、2013三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1.4在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级的企业(闽发改重点[2014]54号),在正式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不可对施工、监理同时投标。每个施工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施工合同段同时投标,应对每个合同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标1个合同段。如果投标人在2个施工合同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采用组合标价最低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应当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施工监理合同段,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施工监理合同段。EJ合同段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合同段已中标的E、ED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施工及监理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30日17:0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及隶属关系框图(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同时,施工投标人还应将填写完整并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表后要求所附证明材料的原件(核对后立即退还投标人)及其复印件(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未按时送达或真实性核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施工E合同段和施工ED合同段: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监理EJ合同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施工E、ED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2500元;监理EJ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不召开标前会议,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0日11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整至11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并办理递交手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fzjt.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兴大道29号宏捷物流集团4楼


      邮编:350000


      联系人:柯小姐林先生


      电话:0591-88020602


      传真:0591-880206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刘杰


      电话:0591-87618255


      传真:0591-87665805


      交易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福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1月9日


  • 关键字: 福建 高速公路机电
  • 责任编辑:李松林
  •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