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奇泉路
联系方式:0535-636774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号:37001666360050152310
联系方式:0535-65931300535-659307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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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电子警察及信号灯、划线及减速带采购
项目编号:HYHAYT2015-001
五、采购内容及包号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电子警察及信号灯、划线及减速带采购,共为2个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指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采购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须具有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3 、若为代理商须具有闯红灯记录设备、信号灯设备、200万像素彩色夜视网络球形摄像机、200万像素星光级道路监控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4 、闯红灯记录设备、信号灯设备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 、200万像素彩色夜视网络球形摄像机、200万像素星光级道路监控摄像机须具有公安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GB/T 28181-2011检测报告。 |
2 | 划线及减速带采购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所投产品须具有交通部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送检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 |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14日每日8时-17时
方式:购买或邮寄
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9日上午9时
八、开标时间:2015年1月29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福山区政府采购大厅(河滨路157号福山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孙立俊、谢国梁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