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527000
项目背景: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监管力度,实现对车辆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下简称交警局)近年来陆续为有关大队基于华泰圣达菲、大众宝来车型安装高清车载监控取证系统设备,配备数码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测速仪等监控取证设备,该项目用于对交警局现有上述设备进行年度维护,并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车载监控取证系统设备的购销、维修等相关经营范围;3、在深圳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4、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12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其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5、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1
采购计划编号 :PLAN-2014-101001-000226
需求内容:015年巡逻车车载监控取证系统维护、升级
数量:1.0
单位备注:项
财政预算限额(元) :52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