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康区政府采购办[康采招(2014)公字79号]批复,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分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对其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等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H2014-NK-G006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采 购 物 品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交通信号灯(国产产品) | 套 | 3 |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14887-2011标准;外壳设计:灯具为塑料外壳;形状尺寸:发光单元尺寸为Φ400mm;,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600000.00 |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国产产品) | 套 | 6 | 采用≥1英寸600万像素逐行扫描CCD智能高清摄像机;分辨率≥2752(H)×2720(V);视频编码类型可设置为H.264或MJPEG格式;,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1560000.00 | |
二 | 轻型(含)以上货车限时禁止通行卡口系统(国产产品) | 套 | 15 | 采用≥1英寸600万像素逐行扫描CCD智能高清摄像机;分辨率≥2752(H)×2720(V);视频编码类型可设置为H.264或MJPEG格式;,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3000000.00 |
预算总合计(元) | 陆拾万元整(¥5160000.00)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法:
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分公司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贸易广场52号地址:南康区泰康西路广电网络
电话/传真:0797-6599919联系人:黄先生
邮箱:3086767861@qq.com联系电话:0797-6612577
联系人:黄仁仪
开户名: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分公司
开户行:赣州市南康区农行营业部
账号:14034101040015832
网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jxzbw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