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安局委托,就永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永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项目
永财采购【2014】11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A | 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6.投标人须具有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
7.投标人须具有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8.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海鹏
电话:0371-66024384传真:66028583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41001531010050203901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