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乐县公安局委托,就交通信号灯及高清智能电子警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乐政采招标[2014]——豫盛华采字第019号
二、招标内容:A包:信号灯设备(红黄绿三色满屏灯、破边道等)
B包:高清智能电子警察(环境补光灯、交换机等)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4年12月18日----2014
年1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7日上午9:00
六、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七、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A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3、B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一级资质;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以转帐或电汇形式分别交纳的A包7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B包16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汇款凭证(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帐号:41001510824050200162),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八、联系人:娄小娣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