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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竞争性谈判采购

  • 2014-12-15 15:34:1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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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采购项目(一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万元) 竞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采购项目(一期) 150 3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付。


      三、谈判资质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非生产厂家参与竞标,竞标人应具有原厂商授权函(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


      2、竞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


      3、竞标人须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4、竞标人所竞标产品(LED显示屏)的生产厂家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5、竞标人所竞标产品(LED显示屏)须具备3C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四、竞标、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12月15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如递交响应文件后未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不具备有效的谈判资格(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竞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第二篇 "关于政策性评审优惠"内容)。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


      (四)谈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09:30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09:30


      五、竞标保证金


      (一)缴纳竞标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竞标保证金实行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实行竞标保证金定期、定额囤缴,二是分项目单次递交。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进行竞标保证金囤缴的供应商,需以人民币:贰万圆(¥20,000)的保证金数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固定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9558853100000794119


      注:供应商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不必再提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竞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竞标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4B0857"的采购计划编号,竞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天上午9:00。


      单次递交竞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941018800036539102656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14B0857"的采购计划编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供应商,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竞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供应商,谈判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竞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


      (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供应商,可持本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谈判现场备查。


      (5)各供应商在递交竞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竞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6)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地址: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五楼大厅)。


      (7)竞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关于囤缴的竞标保证金


      囤缴的竞标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退还。待有效期满后,供应商可以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申请将有效期延长,也可以办理退还手续。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竞标保证金


      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7769201


      六、竞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竞标,否则为无效谈判。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竞标,否则为无效谈判。


      3、同一分包的货物,生产厂家参与竞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竞标,否则为无效谈判。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竞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来晓亚、刘晏岑


      电  话: 023-67707379  67706449


      传  真: 023-6770644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2003室


      (二)采购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人: 杨刚


      电  话:(023)88759037


      传  真:(023)89183031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财富中心2号楼C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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