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公安闵行分局交通信息化项目(二期)通信管线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2014-12-1214:03:45截止时间:2014-12-3110:00:00开标时间:2014-12-3110:00:00采购目录:信息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闵采招2014-241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撰写人:闵行招标投标中心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闵行区交通信息化项目(二期)通信管线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4-241
2.项目名称:闵行区交通信息化项目(二期)通信管线服务项目
3.服务地点:上海市闵行区
4.服务内容:
在闵行区范围内“两纵两横”地面主干道路提供交通信息化通信管线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5.预算资金:1163.12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在本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团队,拥有本地办公及维修固定场所,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投标单位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办人),无法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也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4年12月12日-2014年12月31日开标时(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发售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2105室)
注意事项:2014年12月18日下午13:00-16:00;发售标书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其余时间在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答疑会(投标单位若有疑问,可以在以下时间和地点前来参加答疑会)
2014年12月18日下午13:00-16:00;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
开标当天请各投标代表带好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696号
联系电话:021-24062108
联系人:翁闻彬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详细地址:上海市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
联系电话:021-64985000-6171
传真:64926488
联系人:杨欣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人:陆粹真、许义雯
联系电话:021-62265307、62261223
电子邮箱:18918527575@189.cn
传真:021-62265675
人民币账号:
户名: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0229014210001435
如果潜在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3.10表式)、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