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2015年度市区交通信号灯、安全设施维护 | 项目编号 | TZ14120501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约210万元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4年12月8日 8: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4年12月12日 17:3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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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具有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的安装,弱电工程施工,管道、线路等方面的施工、维护作业相关的能力。 2、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投标人所使用产品的外观须与现有产品保持一致,在规范施工的前提下,所使用产品能够与现有信号控制器无缝对接。 4、投标人在泰州主城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能提供固定办公场地的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实现本土化24小时服务。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33室华强代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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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2、433室 | |||||||||||||||
电话 | 18052603033 | 电话 | 0523-86882663、86982663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史先生 | 联系人 | 张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