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委托,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警用车辆定位置会调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警用车辆定位置会调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单一品牌产品公司名称:天津新盾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人民币41万元。
主要标的:宁河分局警用车辆长期担负着全县的巡逻防控、接处警以及应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等日常工作。天津市公安宁河分局警用车辆定位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为了实现对警用车辆实现实时调度、监控、防抢、防盗等功能。从而对车辆出警、巡逻过程实时定位监控,便于指挥人员进行科学的调度、合理安排警力,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精确布局警力的能力。
《天津市公安宁河分局警用车辆定位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已经在我市公安系统联网运行。为统一规范全市警用车辆定位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建设,保证警车巡逻防控、接处警以及应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处理,此次建设项目必须与公安已有定位侦查系统并网运行,以便达到应急反应速度和精确布局警力的能力,同时具备我市公安系统已经应用警用车辆定位系统安装、售后信誉。
简要技术需求:
定位监控、突发情况求助、异常情况报警、电子围栏、超速报警、车辆油耗的统计、车辆里程分析、偏离路线提示、历史轨迹查询、敏感区域报警和终端、软件要求等等。(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
后台管理系统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符合JT/T794-2011标准规定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符合JT/T796-2011、JT/T808-2011、JT/T809-2011标准规定的企业监控平台技术要求。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天津新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2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目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只有天津新盾科技有限公司这一家公司,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名单如下:
1.任志忠 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主任
2.段保平 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
六、公示的期限
2014年12月4日9:00至2014年12月11日9:00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12月11日9:00时前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在受理。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 亮
2.联系电话:18002063955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 亮 18002063955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9591881
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