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北发改【2014】41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北发改【2014】-07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
| 项目名称 | S302线任禹路段区间车辆限速管理监控项目(第二次) |
| 建设地点 | 北川县境内 |
| 实施时间 | 3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安装3套双向车道L杆固定测速系统、标识牌、隧道进、出口处车控灯系统、电源建设、后台设备等 |
| 建设资金 | 市下达专项养护工程资金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S302线任禹路段区间车辆限速管理监控项目(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第一条资质要求的需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第二条资质要求的需二级建造师资格,专业:公路或机电;均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2、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审查有效证明原件,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3、本工程实行压证施工,中标企业须在合同签订时向业主提交项目负责人证件原件,至工程送审计后退还。4、比选保证金如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时间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传真至比选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12月0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4年12月05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北川羌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川支行
账号:5100165900105900032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26.261.31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4年12月05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永昌大道66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北川羌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永昌大道66号
邮编:
联系人:雍女士
联系电话:0816-6191608
传真:0816-4821104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12月01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