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上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灯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按照豫财办购【2007】20号文的要求,上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于2014年11月2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发布了征询意见公告,公告期间未收到潜在投标人的异议。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上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灯等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XCZB12-141105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标段划分
上蔡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部分共分为1个采购包。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
4、省外公司需在本地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料为准)。
5、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主要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6、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经公安部认证的检测报告原件。
7、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高清视频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
8、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本公告发出之日后开据的有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本地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证明(省外公司)、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经公安部认证的检测报告、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高清视频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招标文件费:500元/本,其它资料费(各采购包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参数、资质特殊要求)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以下指定账户,并在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
开户行:工行上蔡县支行
名称: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15026219000006619
用途:上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灯等采购项目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625332150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0371-63979836
电子邮件:172358821@qq.com
上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