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2.工程内容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高清视频道路监控系统及光链路工程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2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标的物的资格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2投标人需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防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机构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
3.3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制造或供应的,则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正式授权证明;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5须在乌鲁木齐有相应的销售业绩。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08室),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4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
电话:0991-5822508传真:0991-5822508联系人:王中华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