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JZB-ZCGC-2014-124
所在地区:湖北
所属行业:工程
内容: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和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公开招标采购第2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GC-2014-124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和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二次招标)
(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8595.8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和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平安城市视频监控
(5)数量:一批(具体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5)运维期:5年
(6)简要技术要求:本期项目需建设一套数量为5240个前端点的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含原有1143个监控点的升级改造),以实现江汉区街道、社区、路口、路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周围的视频全覆盖,提升区内整体的防控能力;同时以视频系统为基础来支撑公安业务的深度应用。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九个子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前端采集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基础支撑系统、无线传输(移动警务)系统、可视化指挥系统、深度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平台、安全管理平台。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hengjizhaobiao@163.com)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2、本项目应是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应由网络运营商和唯一系统集成商联合组成,联合体中主体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前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联合投标的主体,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3、投标人应具备省级技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一级资质或湖北省技防办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A类);
4、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联合体双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联合体双方均需持有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代理机构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3)企业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系电话:027-85622102
(二)获取时间: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二)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9:00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