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州路联安大厦2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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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HT201423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简介:
交通信号灯设备一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提供由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同型号产品),产品必须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技术标准;
4、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5、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6、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7、具有完成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及培训机构。
8、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9、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采购文件:
1、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时间: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参加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文件;
(2)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同型号产品),产品必须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技术标准;
(3)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需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4)主要产品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主要产品行业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7)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时间:2014年12月11日14时00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在2014年12月10日16时00分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形式递交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电汇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8769969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