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工程名称 | 东门路与范公路等八处交叉口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
2 | 1.1 | 建设地点 | 东门路与范公路交叉口、东门路与东园路交叉口、东亭路与南门路交叉口、振兴路与范公路交叉口、振兴路与海陵路交叉口、振兴路与红兰路交叉口、振兴路与东亭路交叉口、振兴路与G204交叉口 |
3 | 1.1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248万元 |
4 | 1.1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5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6 | 2.1 | 招标范围 | 东台市东门路与范公路等八处交叉口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
7 | 2.3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 30 日历天 |
8 | 3.1 | 资金来源 | 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 | 4.1 | 投标人资质和项目 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具有2011年1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及以上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集成业绩; 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项目经理。 |
10 | 4.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1 | 12.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至中标人确定之日止) |
12 | 13.1 | 投标担保金额 | 人民币贰万元 |
13 | 5.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14 | 8.1 | 澄清、修改、补充 的提交与获取 | 提交:2014年11月19日11时前网上提交; 获取:2014年11月19日18时后网上获取; |
15 | 14.1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
16 | 16.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 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15时00分 |
17 | 18.1 | 开标 |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日15时00分 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
18 | 33.4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合理低价法 |
19 | 38.1 | 履约担保金 |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