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高速预检超限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KAD14GZ1027-13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DKAD14GZ1027-13Z。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高速预检超限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8(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采购预算:59.6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名称:高速预检超限检测系统采购
数量:1套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供应商资格:
7.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人必须具有《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生产许可证》。
7.3投标人必须具有《石英晶体传感器生产许可证》。
7.4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提供《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石英晶体传感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出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1)现场踏勘集合时间:由投标人与采购人约定勘探时间。
2)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
3)联系人:孔宇桦
4)联系方式:020-8688315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0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菁采购人联系人:孔宇桦
电话:020-86199350电话:86883151
传真:020-86197285传真:8688310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10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
邮编:510180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市环城支行
帐号:3602015209010343316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