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弥勒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监控设备、卡口安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LCG20141030)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开标分项一览表),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整体中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或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税务机关核准登记,有固定营业场所、地点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售后服务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并提供所投货物主要设备性能参数符合保证书原厂方原件。保证书格式详见附件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投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原件审查:(1)住建部建筑智能化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2)省级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壹级或国家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3)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4)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5)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2011年至2013年每年经第三方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7)项目沟通书, 由于该项目涉及线路,光缆铺设及视频监控点位安装,为确保整个系统设计合理及安装顺利,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公安局开具的项目沟通证明书,以防止因施工安装问题造成的合同纠纷。(8)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9)营业执照、(10)税务登记证、(11)组织机构代码证、(12)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13)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司所在地检察院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14 年11月19日 17:30前(正常上班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03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领取标书人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领取标书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投标单位与报名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中心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4 年11月21日 上午9:00-10:00前(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11月21日 上午10:00止(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 2014 年 11 月 21 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向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
系统按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付工程款(维保费除外)的80%,第一年质保期满再支付10%,剩余10%的质保金满三年后一次性付清。
维保费用支付:每年维保期满支付当年维保费用。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弥勒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 戴 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873-302900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蒋 先生 何 先生 李 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及传真:0873-6126808
E-mail:503384890@qq.com
开户银行:农行弥勒市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4069301040008880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