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清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河经济开发区交通信号灯安装及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2014CK-049/B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泰山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艳霞0319-82929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史志平0311-8308697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完善交通信号灯
采购数量:共计19个路口交通信号灯新装或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工期时间:45日历日,投标单位自行报出最短工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公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2、交通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设备具备国家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核发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信号机和信号灯检测报告、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A4纸复印件两套(必须加盖公章)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直接到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史志平联系方式:0311-83086973传真电话:0311-83086973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方式:耿彦腾0319-829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