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就萧县环城路与202省道(梁庄)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人: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内容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萧县环城路与202省道(梁庄)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工程;
具体内容见单位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看现场;
采购预算:45.5万元
三、项目编号:XXCG-140695
四、集中采购机构: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 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和ISO14001认证,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
6)所投杆件及信号灯产品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7)所投电子警察要求必须采用先进的嵌入式双DSP硬件结构一体化抓拍主机,电子警察系统必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电子警察所使用的摄像机必须具有交通监控专用一体式摄像机的证书;
8)所采购的LED频闪灯、补光灯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9)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主要设备样品(主设备样品:车行灯、信号机、摄像机各1套)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环境健康三证、检测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等(上述证件原件),评委对其终审评比,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公示、不提前资格预审,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参加本活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萧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下载谈判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潜在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9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萧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下午6:00前)为准。
单位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县支行;
账 号:185706636001;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时间、谈判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 2014 年10月28日至 2014 年10月 30日
谈判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事项联系:
1、采购单位: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龚鸿岩
联系电话:0557-5037520
2、集中采购单位: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毛 杰 崔家春
联系电 话: 0557- 5123966 传 真: 0557- 5038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