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安发改投资[2014]150号文,安宁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公安局。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宁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
2.2项目地址:云南省安宁市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市财政筹措,已落实。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建设20个路口(正向83套,反向85套)电子警察及反向卡口的交通违法监测记录系统、95套交通视频监控系统、52套卡口测速、限货设备,23套道路违停抓拍系统。在指挥中心机房配置相应的服务器。
②新增2个信号控制口,改造8个平交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现场及指挥中心相应配套设施等。
③建设指挥中心、机房(含大屏幕、装修、终端设备、空调系统、电源保障系统),满足视频值守需求。
④交警大楼综合布线改造。
⑤建设视频专网。采用全光纤设计组建视频传输专网,对部署于前端的摄像机通过光纤直接接入安宁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机房。
⑥新增杆件(共93套)、支撑横臂(共125套),供全城电警、监控及卡口使用。
⑦存储管理系统,实现接入视频全天24小时存储、视频三个月,违法图片数据1年。
2.5招标范围:招标内容的供应、运输、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6交货期/工期(含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间):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各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填报合理最短的交货期,但不得超过前述最长交货期。
2.7交货地点:云南省安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方式:现场交货,落地验收,完成系统集成、安装、调试且交付使用。
2.9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集成商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云南省安防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需求;
3.3运营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运营许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运营授权,运营授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4云南省省外集成商投标须具有入滇备案证;
3.5集成商须提供近三年(2011至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7所投主要产品须为投标人自主品牌或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8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愿的单位请于2014年 10 月 27 日至2014年 10 月 31 日(节假日不休)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上述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1 月 27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www.yn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公安局
地 址:安宁市金辉路3号
联 系 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871-687825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华西馨苑6-2-101
联 系 人:陈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15752002056
传 真:0871-6869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