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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初步设计采购

  • 2014-10-13 14:47:1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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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太原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初步设计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一包。第一包:太原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初步设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WT-52-J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工程类专业资质甲级或通信工程类专业资质甲级;


      (4)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24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召开现场答疑会时间:2014年10月27日 上午9:00;


      召开现场答疑会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8、投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上午08:00—09:00;


      9、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采购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采购程序咨询人: 刘慧荣、樊宁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薛滨、宋亦雷联系电话:0351-3092919


      16、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1日

  • 关键字: 太原 公交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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