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天网覆盖"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FZG-2014-038
采购人名称: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 0310-51890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31023259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
采购用途:用于峰峰矿区"天网覆盖"工程建设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概况: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标段划分:
A标段: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天网覆盖"工程建设
B标段: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天网覆盖"工程视侦平台建设
C标段: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天网覆盖"工程卡口和电警系统建设
D标段: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天网覆盖"工程网络传输系统建设
资格要求:
(一)投标方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四)A标段投标方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壹级资质;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或河北省安防学会的备案证明材料。
B标段投标方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C标段投标方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壹级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或河北省安防学会的备案证明材料。
D标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是峰峰矿区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单位或有线电视运营单位(允许运营单位的分公司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和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原件)。
(六)。投标方须保证对所投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测试,实现与原有平台无缝对接,以保证系统升级和兼容性。
(七)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证件资料经核验齐全有效者允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厅(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10:00分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