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四师64团2014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师发改发(2014)4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招标工程项目法人为兵团第四师64团,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该项目位于新疆霍城县兵团第四师64团境内;
招标内容:红绿灯、电子眼灯、交通监管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或以上)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工程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9月29至2014年10月9日10:00—14:00(北京时间,下同)、15:30一19:30在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双子楼西侧)3楼】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证(均为原件或公证书)、申请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第四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有效查询记录(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向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备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兵团第四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四师军垦花苑(高层)小区2#楼3楼(双子楼西侧)】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兵团第四师64团 代理机构: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霍城县兵团第四师64团 地址: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双子楼西侧)3楼
联系人:张志伟 联系人:姜国华 郭亮
电 话:18299977578 电话/传真:09998194384
201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