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新昌县公安局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4—34(FS)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交通标志标线、护栏、智能交通系统等设 | 1.0 | 批 | 1500.0 | 标志标线、护栏、智能交通系统等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 | 须与交警大队现有平台无缝接入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信号灯控制仪、500万视频电警一体机和高清智能球机)需与招标人现有平台无缝接入(以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为依据)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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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0日15:00
六、投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0日15:00
八、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会计核算中心14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新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121102800926400083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主要产品(包含信号灯控制仪、LED大屏、交通诱导屏、500万视频电警一体机、高清智能球机)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
联系人:曹工,许工
联系电话:15306525021、18857165535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