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吴桥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吴桥县桑园镇嘉陵江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先生0317-5276936137003805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0311-808508631863115339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采购内容:监控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一标段监控设备等一批二标段卡口设备等一批
供货安装期:双方另行约定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一标段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公安机构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证书,具有河北省公安厅颁发备案证明;
4、二标段资质要求:具备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备案等级壹级(含壹级)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提供监控产品、服务器、负载均衡三种关键设备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光纤、网线具备FCC、ISO14001、CE、UL认证证书(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生产厂家需提供证书原件;监控设备制造商生产的雷达设备应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雷达软件著作权书;(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生产厂家需提供证书原件),监控设备制造商的智能交通设备需为2013-2014“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产品;为了保证系统稳定性,投标人所投智能交通设备、补光设备、雷达设备需为同一制造商制造;(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生产厂家需提供证明原件)。
5、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6、以上资质要求报名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起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上午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上午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地点: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863115339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