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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制定

  • 2014-09-22 14:24:3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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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编号: wj20140352009 (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 2014-09-19 星期五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类型: 其它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制定


      项目地点: 乌市


      投资总额(万元): 260.0


      招标范围: 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制定


      工程其他信息: 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制定


      投 标 要 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其它]注册资金(企业规模)30万及以上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09-29 16:00


      公告说明: 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社团)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万元; 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 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5年内(按签订合同之日起,2009年01月至今)承担过国家级或乌鲁木齐同类城市智能交通相关课题或咨询类项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研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共同具有承担过国家级智能交通项目的研究经历及智能交通相关咨询、研究业绩)。 5、各投标单位必须将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社团)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投标人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袋表面注明:资格后审原件、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此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章,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 程风雷


      招标联系电话: 4646942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关键字: 乌鲁木齐 智能交通建设总体设计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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