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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鹤龙二路新科段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

  • 2014-09-15 09:40:1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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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府【2013】请收2116号文的意见,本工程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现对鹤龙二路新科段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鹤龙二路新科段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20-36202445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86437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更好地疏导交通流,本项目在国道G106线K2470+900交叉路口增设红绿灯控对交通进行引导。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1.项目编号: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鹤龙二路新科段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


      4.发包价:46.968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时间:


      从2014年9月13日00时00分至2014年9月19日23时59分。


      八、网上报名时间


      从2014年9月13日00时00分至2014年9月19日23时59分。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4年9月22日14时3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9号开标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公路工程施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F类)中。


      2、承包意向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5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if!supportLists]>十四、>![endif]>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6202445


      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323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六、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月日


      项目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


  • 关键字: 广州鹤龙 交通信号灯
  • 责任编辑:its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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