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GFY20140900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一、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的徐圩新区56个路口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一标段(标段编号:LYGFY20140900101):
标段名称:徐圩新区38个路口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226省道与纵五路、226省道与蒿东河路、226省道与徐圩大道路口(辅路)、226省道与方洋路、226省道与中通道、226省道与陬山一路、226省道与陬山二路、226省道与陬山三路、义和路(纵五路)与云湖西路、义和路(纵五路)与横四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云湖西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5号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横四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2号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1号路、6号路与2号路、11号路与云湖西路、16号路与19号路、16号路与港前三路、16号路与18号路、16号路与云湖西路、16号路与15号路、16号路与港前一路、灯塔路与19号路、灯塔路与港前三路、灯塔路与18号路、灯塔路与云湖西路、灯塔路与15号路、灯塔路与港前一路、港前大道与义和路(纵五路)、港前大道与蒿东河路、港前大道与6号路、港前大道与9号路、港前大道与灯塔路、港前大道与陬山二路、港前四路与陬山三路、港前四路与陬山一路、港前四路与陬山二路共38个路口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226省道与纵五路、226省道与蒿东河路、226省道与徐圩大道路口(辅路)、226省道与方洋路、226省道与中通道、226省道与陬山一路、226省道与陬山二路、226省道与陬山三路、义和路(纵五路)与云湖西路、义和路(纵五路)与横四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5号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2号路、合作路(蒿东河路)与1号路、6号路与2号路、16号路与19号路、16号路与18号路、灯塔路与19号路、港前大道与义和路(纵五路)、港前大道与陬山二路路口现已具备施工条件,其余路口预计2015年1月份具备施工条件。
二标段(标段编号:LYGFY20140900102):
标段名称:徐圩新区18个路口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226省道与16号路、226省道与港前一道、江苏大道与港前三道、横二路与张圩河路、横二路与港前一道、横二路与方洋路、横二路与港前三道、横二路与中通道、港前大道与方洋路、港前大道与中通道、港前大道与陬山一路、港前大道与陬山三路、港前一道与港前二路、港前一道与港前三路、港前一道与驳盐河路、方洋路与港前二路、方洋路与港前三路、方洋路与驳盐河路共18个路口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该标段现不具备施工条件,预计2015年1月份具备施工条件。
3、计划工期:
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05月0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200日历天。其中:226省道与纵五路、226省道与蒿东河路、226省道与徐圩大道路口(辅路)、226省道与方洋路、226省道与中通道、226省道与陬山一路、226省道与陬山二路、226省道与陬山三路、港前大道与陬山二路路口、港前四路与陬山二路路口信号灯系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1月23日,工期40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07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200日历天。
4、工程造价:一标段约600万元;二标段约400万元。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凡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2个招标项目(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 2个标段,同一项目经理可以同时中 2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生产技术能力;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能够很好的完成类似工程并得到业主好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本项目投标人在满足基本要求时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设施、安防器材和网络设备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 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信号灯必须出具须符合标准GB14887-2011的检测报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 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须提 供本人身份证(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相关资质正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含公休、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