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湘潭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
(二)项目地址:湘潭市行政区
(三)项目范围:本规划范围重点考虑湘潭市行政区范围约657平方公里(含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湘潭经济开发区及昭山示范区),同时主干体系需考虑与长沙、株洲、湘潭县、湘乡和韶山的对接。
(四)规划期限:2014年-2030年
(五)规划成果完成时间:初步规划成果2014年10月20日前,详细规划成果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规划要求及内容
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规划研究。
(一)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现状调查分析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现状调查,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基本特性及总体服务水平分析。应对湘潭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现状深入理解并进行详细分析。
(二)规划解读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定位
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解读,确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在综合交通系统及城市发展中的定位及其发展方向。
(三)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发展策略
针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不同的需求与发展方向,研究提出公交接驳区域、交通汇集区域、景观休闲区域等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分类及发展策略。
(四)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方案
研究提出与绿道网系统相衔接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网络规划方案。
研究确定公交接驳区域、交通汇集区域、景观休闲区域等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布局功能与需求规模。
研究布局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并与城市步行、公交系统相对接。
制订不同区域类型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网络规划方案,提出自行车停车配建指标,做好人行过街设施(包括立体设施)的布置规划。
按不同区域、不同等级的要求做好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计指引。
对接长株潭城市群绿道网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应与长沙和株洲协调衔接。
(五)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提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项目优先次序的建议,包括景观休闲功能(包括绿道网)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实施策略,以及提出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六)重点片区详细规划
对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集中片区,进行片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详细规划,分析片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存在问题分析,现状需求分析,提出片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详细规划方案与改善建议。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三、规划深度要求
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规定的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编制大纲》和《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要求,完成《湘潭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为今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提供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不计利息)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用于湘潭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独立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应当具备城市规划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具有较强的综合交通规划专业能力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必须是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具有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规划设计资质;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在招标公告标明的期限内,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必须资料;
2、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携带如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现场查验用)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事业单位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资质证书及拟派的负责人(总设计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开具)和职称证书;
③相关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都必须提供上述①、②、③、④项资料。报名成功并且备案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3、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4年9月9日一2014年9月15日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4、标书发售地点: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5、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9时00分
6、开标日期: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9时00分
7、开标地点: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9208会议室。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七、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设计补偿:
本项目无设计补偿,投标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归属招标人拥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路建国巷251号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31-582543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联系人:廖女士电话:0731-58610173(办公)0731-53283237(传真)
附件:联合体协议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设计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设计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4.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