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开平市公安局的开平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开发改投(2014)12号。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建方。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开平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具体包括:在G325国道、幕沙路、东兴大道以及三江大道等交通拥挤路段安装15个路口信号系统、41套电子警察系统、16套高清监控系统、100套移动警务系统以及通信系统、指挥中心各1套,主控室配套工程等。
2.2、总投资:约2002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开平市G325国道、幕沙路、东兴大道以及三江大道等。
2.4、总工期:承建方应于2015年1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公安指挥控制中心内场建设和外场道路设备建设安装调试工作。所有工程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进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需具备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事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开平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往叁年工程建设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成功完成报名并经招标人确认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往叁年工程建设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成为合格投标人。(请在报名成功后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处。)
4.投标人报名要求
申请人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5日每天上午 9 时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1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声明(对第3点投标资格要求第3.4款内容作出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招标人:开平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甄先生0750-2383093 联系方式:甄小姐13422701982
日期:201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