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2014年智能交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4年智能交通建设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ZWJYZX2014277号
三、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采购代理机构: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及概况: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为中卫市2014年智能交通系统采购,本项目一个标段,多功能电子警察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超速检测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信号灯控制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智能交通诱导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2014年智能交通系统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与已建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进行整合。具体内容、数量、要求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交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验原件)。
(六)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验原件)。
(七)投标人必须提供摄像机、存储等主要设备满足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28181-2011标准的检测报告。
(八)投标方所投电子监控产品厂家需在宁夏当地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需提供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九) 投标方所投卡口系统必须具备符合GA/T995-2012标准的检测报告,并且可以提供识别10种车身颜色,5种车型和90种车标的检测报告;
(十) 投标方所投智能信号机必须具备符合GB25280-2010标准的检测报告、信号灯必须具备符合GB14887-2011标准的检测报告;
注:(七)至(十)项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厂家加盖鲜章的有效复印件或在相关官网进行查询。
八、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4年9月12日中午12:00之前;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资料费500元以现金缴纳或汇至下述账户:
户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5010321500013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中午12:00时。
交易中心联系人:张 静 电话:0955-7067695
电子邮箱:86285850@qq.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 斌 电话:13739502333
九、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和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8日上午9:00时之前将招标响应文件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9月18日上午9:00时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xgp.gov.cn/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