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财政厅下达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对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卫星定位系统运营服务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项目: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卫星定位系统运营服务商招标项目
2.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L【20140804】-7118号
3.招标编号:HC-JLZB-2014-458
4.招标内容: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建设和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吉交联发〔2014〕33号)要求,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现对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卫星定位社会化服务的运营商资格进行招标。中标人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等相关技术标准和吉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在已有的通过了交通运输部标准符合性审查并被公告的平台基础上免费进行升级改造,选定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技术审查的北斗/GPS双模卫星定位装置,实现行驶记录、驾驶员身份识别、视频监控等功能。中标单位自主与运输企业、经营业户签订协议,升级安装车载终端设备,有偿为车辆提供监控及运维服务,将动态数据同步实时上传到吉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监控平台。2014年底要完成全省所有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升级工作。中标人与客运业户签订合同时,卫星定位终端购置、服务、通讯费等不得高于在本次招标中的中标价格。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2)投标申请人已在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备案并公告;
(3)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的车载终端设备价格、服务费用不得严重偏离成本价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人民币。售出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7.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4年9月28日10: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4年9月28日10:00时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6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0431-880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