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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子标签、OBU无线手持发行机、鲁通卡购置招标

  • 2014-08-26 09:11:4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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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电子标签、OBU无线手持发行机、鲁通卡购置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4]64号《关于下达2014年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养护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养护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CG201408012,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需求,增购全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OBU无线手持发行机及鲁通卡(双界面CPU卡)等。2招标范围包括:增购电子标签9万个、OBU无线手持发行机40台、鲁通卡10万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OBU车载电子标签


      (1)增购电子标签3万个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4年)内在高速公路有不少于20000个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本项目6个标段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通过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物理层测试、协议和互操作测试,附相关检测报告,并且有效。


      OBU车载电子标签


      (2)增购电子标签3万个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4年)内在高速公路有不少于20000个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本项目6个标段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通过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物理层测试、协议和互操作测试,附相关检测报告,并且有效。


      OBU车载电子标签


      (3)增购电子标签3万个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4年)内在高速公路有不少于20000个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本项目6个标段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通过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物理层测试、协议和互操作测试,附相关检测报告,并且有效。


      OBU无线手持发行机


      (4)增购OBU无线手持发行机40台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4年)内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内有不少于100台的成功应用的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本项目6个标段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鲁通卡(双界面CPU卡)


      (5)增购鲁通卡(双界面CPU卡)5万张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4年)内至少10万张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本项目6个标段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须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和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ITS中心)的用户卡测试,并附两个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鲁通卡(双界面CPU卡)


      (6)增购鲁通卡(双界面CPU卡)5万张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4年)内至少10万张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本项目6个标段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须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和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ITS中心)的用户卡测试,并附两个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6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3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6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3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4-08-27至2014-09-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招标三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09-16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2楼第四会议室(济南市舜耕路42-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补充信息


      同时投标段1至标段3的仅允许中1个标;同时投标段5、标段6的仅允许中1个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地址:舜耕路21号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人:孙永晨


      电话:0531-85693965


      传真:0531-85693965


      招标代理: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招标三部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李雅琼


      电话:0531-82661997


      传真:0531-82667939


      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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