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交警大队所委托,就南环二路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道路护栏等交通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南环二路交通设施工程项目。
谈判编号:坛政采竞谈2014-A032502-015号
二、金坛市南环二路交通设施工程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交通信号灯工程;标段二:交通标志工程;标段三:交通热熔标线工程;标段四:道路护栏工程(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投标单位一、二、三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可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2.营业执照中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企业对以上项目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近3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出具时间至少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参加标段四道路护栏工程谈判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营业执照中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近3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出具时间至少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符合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商在获取相关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缺项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8月20日—8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六、谈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00-9:30。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9:30,谈判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谈判文件接收人:杨先生、石先生。
七、谈判时间:2014年9月10日9:30。谈判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石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谈判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同时交纳所投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