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丰镇市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丰镇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丰镇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14-H-W01]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142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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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安城市综合管理平台1套;指挥中心系统1套;数据中心机房系统1套;电子警察8处;治安卡口15处;道路监控102套;视频安全接入系统1套;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
4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6具有主要设备(平安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前端监控产品、治安卡口产品、视频安全接入产品、电警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8月11日至2014年08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30—5:30时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3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平安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前端监控产品、治安卡口产品、视频安全接入产品、电警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
3、报名人出示本公司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原件,提供复印件。
4、报名人出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
5、报名人出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
6、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9月01日下午2: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4年09月01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3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1533271803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呼和浩特市金谷农村合作银行小台分理处
账号:0202601220000000003957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丰镇市公安局
地址:丰镇市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乔俊明
联系电话:0474-3204150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