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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滨海园区智能交通系统招标

  • 2014-08-14 11:19:2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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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及交巡警十大队(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滨海园区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滨海园区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630万;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参加投标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项目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须为具有1000万及以上注册资金且独立法人的信号控制机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生产厂家;或为具有500万及以上注册资金且独立法人的取得信号控制机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生产厂家唯一销售授权函的供应商;


      4、投标人需为信号控制机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信号控制机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供应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唯一销售授权函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5、投标人所投标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须通过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联合检测,检测依据为GA/T496-2009;


      6、投标人所投信号控制机必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7、投标人如不是信号控制机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生产厂家,需提供原厂出具的唯一销售授权函及质保承诺书;


      8、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1例201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与本项目功能需求相近的智能交通项目(含高清电子警察)类似供货业绩。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报名条件中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下载可通过“南通滨海园区招投标信息http://www.ntbh.gov.cn”或者“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http://112.25.20.117/ntbhztb/”招投标信息→招标文件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在“答疑澄清”一栏中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采购投标保证金120000元(银行汇票)。


      七、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09月01日上午9:30时。


      八、投标地址: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滨海园区金海路1号通州湾商务大厦6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标人:南通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交巡警十大队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世纪大道江海英才创业大厦A座六楼601室


      联系人:顾丽


      联系电话:18151326960


      传真:0513-89055869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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