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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服务招标

  • 2014-08-12 17:16:0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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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南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51-1461ZS00CL1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0851-1461ZS00CL11


      3.项目名称:南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工期

    最高限价

    南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人民币20万元



      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7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非广东省注册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6.4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6.5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12日-2014年9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4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7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4.1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7.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7.4.3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非广东省注册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7.4.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7.4.5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


      7.4.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4.6.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4.6.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报价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报名申请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月2日14:00~14:30


      9.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14:30


      9.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10.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电话:0760-88891216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220067


      邮政编码:528400


      电邮:CL88229150@163.com


      传真:0760-8822006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3380


      14.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17803080530012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 关键字: 中山市南区 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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