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乳源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与交通信号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RYCG14-29
二、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与交通信号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总预算:¥6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 | 1 套 |
2 | 交通信号系统 | 1 套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含三级)以上资格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11日起>
至2014年8月15日>办公时间内(除星期六、日)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30分 (9时开始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孟>
先生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1-5375038电话:13827996660
传真:0751-5375038传真:0751-6832700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联系地址:乳源县鹰峰中路
邮编:512700邮编:512700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