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的委托,对其固定测速仪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固定测速仪购置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4G]0594号
委托代理编号:HNSZZFCG—2014P-0389号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68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固定测速仪购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其代理经销、或代理投标标的、或为投标标的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固定测速系统的公安部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的证明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8月8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70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下列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至标书申购处留存。
踏勘及测试事项要求
㈠项目踏勘要求:
1、集合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9:00
2、集合地点:湖南省交警总队高支队2楼多媒体会议室。
3、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进行现场答疑,以便投标人获取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现场证明原件、以及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注意各种安全事项,由于踏勘时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投标人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项目现场。
㈡现场测试要求:
1、测试开始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
2、测试地点:湖南省交警总队高支队2楼多媒体会议室。
3、测试内容及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相关内容
4、由专家小组对各投标产品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评分依据。
5、现场测试注意事项:
⑴投标人须在测试时间开始前将所投产品安装调整到位;
⑵投标人须书面确认专家小组对其投标产品的现场测试结果,未进行现场书面确认的视同认可专家小组的现场测试结果;
⑶由于网络环境因素或外界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测试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测试结果以专家小组现场测试的结果为准。
开标时间及招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详见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
进行了投标确认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
地址:长沙市经开区交警总队高支队
联系人:胡鑫武电话:0731-840684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
联系人:陈琼邮编:410011
电话(传真):0731-85166563
E-mail:hnszcgzx@163.com
201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