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II-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及相关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地点:乌市
投资总额(万元):29749.28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设备采购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工作。
工程其他信息:1、一级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交通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即交通综合信息共享和交换系统、交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及交通运行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交通综合信息平台的计算机系统的建设。交通综合信息平台的机房环境建设。交通综合信息中心大厅的建设。2、一级平台的共建共用。主要包括:交通综合信息平台的主干通讯网建设。道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交通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3、二级平台加强。主要包括: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公交车—智能交通改造项目。出租车—智能交通改造项目。
投标要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要求1:[设计]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要求2:[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要求3:[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
要求4:[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资质)甲级
要求5:[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08-0810:30
公告说明:投标人资质最低标准: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项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智能交通及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承担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承担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各投标单位必须将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职称证原件),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袋表面注明:资格后审原件、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此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章,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人:程风雷
招标联系电话:46469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