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修311沿线高清电子警察、监控、信号灯、智能卡口及新建指挥中心项目已由鹿发改[2014]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鹿邑县政府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三家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废标,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1987万元
2.3 总投资:1987万元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安防一级资质;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秘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必须与已建成部分的电子警察系统软硬件协调一致,所投产品必须与已建成指挥中心后台软件无缝对接。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级的认定,需提供相应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证明文件;具有本项目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产品制造商 ,且具有相应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6.2 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6.3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刘 飞
联系电话:13938069988
代理公司: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亚东
联系电话:13838619623
监督人: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 话:13507682848
2014年7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