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队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对现有的执法巡逻船舶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执法巡逻船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二、供应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加鲜盖公章,注册资金≥100万元;
(2)供应商的投标申请书(法定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鲜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加鲜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鲜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代理授权书或长期经销证明及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5)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指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的产品)。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厂家为有效投标人;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材料不接受扫描件和传真件,可邮寄至我总队。
三、采购内容
(一)设备
1、北斗定位终端(含终端天线、终端显示电子显示器、终端地图)9台;
2、北斗指挥机1台。
(二)软件改造
升级现有GIS地图,提高清晰度;将数据服务器从原互联网迁移至专网,要求采购的定位终端以及原民船定位信息及报文信息可在专网直接接收。
(三)通信运营费
1、指挥机2台(现有1台、本次采购1台)
2、北斗定位终端9台
资费一年期,一年后重新签订资费合同。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改造升级。
五.交货地点:用户指定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8月30日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七.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采购中心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各参与单位须于2014年8月6日9时20分前递交谈判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地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三楼会议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966号
邮编:650100
采购单位名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人:郑助理
联系电话:0871-6402548764025488
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