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委托,就大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仿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2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仿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HL14070
1.4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仿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297.0000 | 0.0000 |
1.5该项目无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采购内容:道路交通管理仿真系统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本次采购的计算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清单”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业绩以有效合同为准;
3、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格式请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所示)。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01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业绩以有效合同为准、外地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等证明资料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采购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自2014年07月21日起至201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售价:每套1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采购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9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仿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29000.00 | 2014年07月29日 |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响应性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07月31日13:00至2014年07月31日13:30;
(2)响应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07月31日13:30:00
(4)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三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