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计重设备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廊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基[2013]5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4]15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廊涿高速公路计重设备改造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
对廊涿高速公路涿州南、京白、东湾、固安南、固安东和廊坊西6个收费站21条出口车道进行更新改造。需要更换计重系统的收费站共计6个,超宽车道计重设备总计6套。将原有的秤台式计重设备更换为双秤台计重设备(含称台式称重传感器、数据采集器、轮轴识别器、光栅分离器、光电隔离器等)的设备更新;原称台式计重设备的拆除、运输及移交业主;新增设备与车道控制器联调;以及必要的接地检测、修复、土木和管道敷设工程。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4年8月开工,计划工期为2个月。
2.4招标范围:廊涿高速公路计重设备改造工程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拆除、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1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世纪国际中心501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格瑞酒店九楼德音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金光道42号城建大厦二楼
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邮编:065000
邮编:050021
联系人:赵素峰
联系人:吕洁
电话:0316-5909836
电话:0311-85809098
传真:0316-5909825
传真:0311-85809090
2014年7月9日
8.附件1: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1: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