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高新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的建林路(大同路—鹿山路)交通监控工程已经苏州高新区财政局、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建林路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高新区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67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市政工程招标金额:26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7-21至2014-8-2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性质工程类别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建林路(大同路—鹿山路)交通监控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267.000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14-6-24上午09:00至2014-6-30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请于2014-6-24至2014-6-29每天上午09:00至每天下午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4-7-3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4-7-409:3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项目负责人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诚信经营承诺书》,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省外进苏企业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3〕50号)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2014年7月04日上午09:30~10:00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诚信经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能相互佐证的不矛盾证明材料;
(4)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须提供进新区资质核验书(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附件一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307室
联系人:代福勇传真:89189896电话:68256963-1013
邮编:215011E-Mail:xinyigczj@163.com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顾金妹
项目组组长:代福勇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证号:苏招E1034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4-6-24至2014-6-30
13.备注:(1)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预审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于2014年7月04日上午9:30时至10:00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进行核验,其中苏州市内企业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验;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前来核验原件的或未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指企业承担过市政交通监控工程,质量为合格。
(3)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必须提供进新区资质核验书(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的原件;
(4)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以表明其业绩的真实有效性,若发现不真实的虚假资料,招标人会报请招标办严肃处理,投标人应承担相应不良后果;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上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的复印件须提供,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6)本交通监控工程须接入苏州交警监控平台。
(7)资格预审材料每页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红章。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3)各施工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时,请尽量提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天),若网上报名失败仍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场采用IC卡报名。
(4)IC卡办理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IC卡办理窗口。